侵权娃哈哈商标,宗泽后任职公司被罚80万

天眼查经营风险信息显示,近期,贵州宗盛刺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安顺市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80万元。


处罚事由显示,当事人自2023年8月25日起,在未取得娃哈哈商标权利人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捏造其具有授权资格并虚假授权宗盛和道及其分公司在开展商业活动宣传过程中使用“娃哈哈 宗盛商业”图形标识,并在微信视频号上发布含有娃哈哈标识的商业宣传视频。其通过与宗盛和道签订委托书和合作协议的方式为宗盛和道代签产品销售合同,参与销售刺梨汁、刺梨原液、刺梨酒等产品,对其销售的产品作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贵州宗盛刺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为宗庆后弟弟宗泽后,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由大理宗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珍峰酒业有限公司、贵州云上刺梨花科技有限公司、杨国屏共同持股。 


12月9日 贵州宗盛刺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截图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被罚80万元,并非宗泽后与娃哈哈的首次纠纷。


2022年9月,一款名为“娃茅酒”的产品引发关注,根据其宣传海报,该款白酒外形酷似茅台酒,且似乎暗示与娃哈哈集团有关。据媒体报道,娃茅酒业大股东是大理宗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穿透后主要股东为宗泽后。

随后,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声明澄清,其未参与“娃茅酒”的任何活动。



公开资料显示,宗泽后是宗庆后的弟弟,娃哈哈早期创始人之一,在宗庆后五个兄弟姐妹中排行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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