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底,产于世界三大名酒之乡的董酒,因其含“抗癌”成分的研究成果发布而引发热议。不过,在法律界人士看来,此举或有悖国家食品监管规定。
据悉,董酒在一场名为“中国传统白酒研究重大突破”的新闻发布会上,宣称发现一项突破性研究成果:首次在国际上检测并鉴定了中国传统白酒中的非挥发性脂肽化合物地衣素(lichenysin),其中在董酒中发现的含量最高。而这种物质具有抗癌、抗病毒、抗炎症、抗氧化等五大功效。
相比于被世卫组织癌症研究所定义为一级致癌物的酒精,其他成分的“抗癌”在外界看来似乎微不足道。与此同时,据世界卫生组织此前统计,中国每年有11.4万人死于酒精中毒,这意味着每天就有超过300人因酒丧命。
另一方面,按照《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普通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显示,董酒仅获得食品生产许可。那么,此番董酒打着“抗癌”的宣传旗号,是否是对产品渲染保健品色彩并且涉嫌虚假宣传呢?
董酒“抗癌”?
一瓶200元-800元不等的普通款董酒竟能抗癌?2017年9月,关于非挥发性脂肽化合物地衣素的研究成果发布于《酿酒科技》,是江南大学教授徐岩学术论文《传统白酒中生物活性物质脂肽类化合物及其产生机制》中的内容。同时,徐岩也出席了前述董酒的发布会。
董酒官方通稿称:江南大学从香型各异的中国传统白酒中选取15个典型代表酒样检测其中的地衣素含量,采取液质联用多反应监测方法(MRM)对其进行定量分析,结果显示董酒中含脂肽化合物地衣素(lichenysin)的量高达111.74μg·L-1,居白酒之首。
记者了解到,脂肽化合物具有重要的生物活性功能和效果,在活性、抗病毒活性、溶纤活性和抑菌活性方面非常突出。董酒方面将其作用表述为:“进一步证明了董酒的抗菌、抗病毒、抗肿瘤、抗凝血、降胆固醇的功效。”
不过,打起“抗癌”旗号的董酒引发业内外广泛质疑。“对于酒,尤其是白酒来说,酒精是主要成分。而酒精对于人体的致癌作用证据确凿。”不少网友持此观点。其实,在此前关于“茅台护肝”的宣传上,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就对此公开表示,白酒不管含有何种成分、酒精度数多少,基本成分都是乙醇。乙醇对肝脏有损害是一个常识性问题。
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数据,由酒精引起的死亡率和发病率是麻疹和疟疾的总和。在中国,每年有114100人死于酒精中毒,占总死亡率的1.3%;致残2737000人,占总致残率的3%。而国家癌症中心2017年发布的中国最新癌症数据显示,在小中大城市中,肝癌均是居死亡率前三的癌症,而过量饮酒正是肝癌的一大诱因。
值得注意的是,《华夏时报》记者查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现,贵州董酒股份有限公司获得的仅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无保健食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而《食品安全法》第73条规定有“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也规定,凡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须经卫生部审查确认。
目前,在董酒官网上,题为《科研成果大发现董酒中“脂肽化合物”居全球首位》依然可被检索到。《华夏时报》记者连日来多次致电董酒方面,均无人接听,且董酒暂未对此公开表态。
利用科研包装
“企业试图通过科研类宣传强化品牌形象无可厚非,但如果其宣传违背大众常识,甚至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理应被叫停,严重的还应受到处罚。”白酒营销专家蔡学飞指出。在他看来,董酒的此次营销宣传有混淆概念之嫌。
“莎普爱思(11.890, -0.27, -2.22%)治疗白内障”、“猴姑饼干养胃”、“王老吉凉茶延寿10%”等宣传都曾一次次引发消费者的质疑。
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曾表示,国家明文规定普通食品是不能讲功效的,除非保健食品,普通食品这样宣传功效对消费者来说是一个误导,或涉虚假宣传。“如果宣传依据的是专家的‘研究成果’,由此产生的广告误导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和利益的话,提供相关研究成果的机构和个人也应该负连带责任。”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公开表示。
业内人士多认为,即使脂肽化合物具有抗癌、抗病毒等作用,也不代表含有脂肽化合物成分的酒也有抗癌、抗病毒作用。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窦雍岗律师曾举例类比,“白酒也好、毒药也罢,当中‘水’都是最重要的成分,水对人体是健康的,能否说含水的毒药也是对人体健康的呢?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华夏时报》记者发现在京东董酒官方旗舰店和天猫董酒官方旗舰店上,均有“国密董酒懂健康、富含52种萜烯类物质”等宣传词,但并无“抗癌”等字样。据悉,“董酒含52种萜烯类物质”的研究成果出自徐岩2013年名为《科学认识中国白酒中的生物活性成分》的报告中,报告称这类化合物具有抗癌症、抗病毒以及抗炎症等活性功效。
2月1日,本报记者多次拨打徐岩的办公电话,均无人接听。而自“董酒抗癌”一说饱受质疑以来,其也并未公开作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