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上海地区“窝案”判决:有期徒刑六年

近日,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多名加多宝上海地区销售主管先后因利用职务便利,向公司虚增报销赠品以牟利,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侵占财产累计近500万元。 


虚报赠品 获利53万 


2020年12月,上海静安区检察院指控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外国法人独资公司,经营地覆盖静安区,以下简称“加多宝”)原销售主管奚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裁判书披露,2015年至2017年,奚某某担任加多宝沪城办事处销售主管,主要负责静安区、黄浦区、普陀区等区域内加多宝凉茶的销售、赠品报销等事务。 


在此期间,被告人奚某某利用上述职务上的便利,向加多宝虚增报销赠品,所得钱款用于填补因其个人擅自截留货款、扩大搭赠比例所造成的欠账等。


最终,法院认定奚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退赔的违法所得发还被害单位。


多名销售主管身陷刑事案件


因此项罪名获刑的加多宝员工不止奚某某一位。同样是浙江加多宝公司,同样是负责上海地区的销售主管,另外还有3人与奚某某选择了同样的道路,并接受了法律的审判。 


付某与程某分别于2015-2018年间、2016-2017年间任加多宝沪城办事处销售主管。二人均于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向加多宝虚增报销赠品出售牟利。 

2021年3月,二人被上海市静安区法院认定为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决:付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无独有偶,同样任上海地区销售主任等职务的韩某某因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合计货值人民币373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昆仑山是加多宝集团旗下的高端矿泉水品牌。2013至2018年间,韩某某主要负责昆仑山矿泉水的销售及南方航空公司(以下简称“南航”)与加多宝的业务合作项目。 


该项目中,南航向加多宝的经销商每购买30箱昆仑山矿泉水,代垫商即赠送70箱加多宝产品(包括昆仑山矿泉水和加多宝罐装凉茶)。 


被告人韩某某利用上述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假冒南航收货人签名、虚假填报支付证明单等单据的方式向加多宝虚增报销,以报销出来的货品归还代垫商。 


根据判决书的内容,韩某某累计虚报昆仑山矿泉水1.2万余箱、加多宝凉茶4万余箱,合计货值人民币373万余元。嗣后,韩延梅将上述虚增报销而来的赠品用于填补个人欠账或私自出售牟利。 


最终,韩某某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本文来源:和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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