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妈表示,收到上述文书后,公司给予高度重视并立即开展调查,“经核实,我司从未与腾讯公司或授权他人与腾讯公司就‘老干妈’品牌签署《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且我司从未与腾讯公司进行过任何商业合作。”
这与此前腾讯公司指责老干妈拖欠广告款的说法不同(此前报道:老干妈长期拖欠上千万广告费?腾讯冻结老干妈1624万财产)。
当天被曝光的裁判文书显示,原告腾讯公司因公司服务合同纠纷,向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查封、冻结被告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销售有限公司、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1624.06万元的财产。
该申请获得了法院的批准,裁判文书的落款日期为2020年4月24日。
随时事件的持续曝光,事件有了进一步进展。今日(7月1日)贵阳市公安局双龙分局发布警情通报:近日,贵阳市公安局双龙分局接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老干妈公司”)报案称:有不法人员冒充该公司名义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导致被腾讯公司起诉。
经贵阳市公安局双龙分局初步查明,系犯罪嫌疑人曹某(男,36岁) 刘某利(女,40岁)、郑某君(女,37岁)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冒充该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与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其目的是为了获取腾讯公司在推广活动中配套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之后通过互联网倒卖非法获取经济利益。
目前,曹某等3人因涉嫌犯罪已被贵阳市公安局双龙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